中新网重庆新闻9月29日电(记者钟旖)《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29日提请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草案规定,在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基础上,将8月8日所在周定为重庆市全民健身周,以加强宣传、推广、指导力度。
草案共6章44条,主要包括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设施、全民健身保障、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全民健身活动方面,草案规定,在国家规定的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基础上,将8月8日所在周规定为重庆市的全民健身周,以加强宣传、推广、指导力度。同时,针对全民健身活动中的不文明行为,草案作出了禁止扰民、禁止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等规定,并建立了监管制度。
重庆市体育局局长丁洪在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全民健身条例(草案)》的说明中称,审查论证中,社会各方对全民健身设施尤其是学校、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如何向公众开放十分关注。草案结合实际,从尽量扩大开放力度、保障开放安全的角度,对该市公共体育设施、学校和居民住宅区健身设施等开放提出了具体要求和相应保障。
据介绍,关于设施开放后是否应当收费以及如何收费也是公众关注热点。草案按照公共服务免费或者低收费、学校等公益类事业单位不收费并由财政提供资金保障、其他健身设施由市场定价的原则,对收费问题作出了规定。
丁洪说,草案中有关鼓励开放的保障措施以及收费的规定,旨在鼓励更多的体育设施向公众开放,为全民健身事业承担社会责任,解决全民健身设施总量不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