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保障
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合同二年一签,战斗员岗位试用期满后初定月工资组成为底薪+绩效+休假补贴,固定综合工资4000-5000元,工资逐年递增;驾驶员岗位试用期满后月工资组成为底薪+绩效+休假补贴+岗位补贴,固定综合工资5000-6000元,并提供免费食宿和四季制式服装。在职期间优秀政府专职队员,达到符合年限经考核合格后可代理站长,担任副站长、站长助理、班长、副班长等行政职务,享受相应职务补贴;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在编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退伍军人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按照《渝北区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办法》相关套改规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套改为相应等级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的政府专职队员,工作两年以上,年龄18—30周岁,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考试(具体报名资格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公告为准)。